关于做好2023-2024-1学期本科生申请
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与置换管理办法》《江苏海洋大学参军入伍本科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管理,现就做好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转专业、延长修业年限、复学等学籍异动后涉及培养方案变动的本科生;
2.校际交流返校本科生;
3.在原专科学校已取得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的2023级专转本学生;
4.本科毕业班学生。
二、认定办法
1.学生已修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与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完全相同的,均可直接认定。
2.学生已修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与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相关课程不完全相同,但教学内容和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可替代认定为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及学分。涉及以少学分课程替代认定为多学分课程的,原则上学分相差不能超过1个学分,且所缺学分由学生选修专业选修课或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补足。
3.学生已修课程,如果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无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可替代认定为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学分数最多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应修学分数的一半。执行2020版培养方案的学生所修课程(包括修读在线开放课程)需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的素质拓展课四大类(海洋知识类、人文素养类、自然科学类、公共艺术类)进行认定。
4.学生赴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其他高校学习期满,可依据交流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证明,按照修读计划进行课程及学分认定。
5.参军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体育、军训和军事理论课程,并认定相应学分,成绩按95分或“优秀”记载,对于批准免修的课程,学生仍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修读。
6.2023级专转本新生在原专科学校已经取得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可依据成绩证书原件及专科学校出具的成绩单,认定为本科阶段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
7.本科毕业班学生课程成绩冲抵
(1) 学生在本校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取得425分及以上成绩,可以冲抵大学外语1~4学期经补考后的不及格成绩;学生在本校参加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成绩,可以冲抵公共计算机基础课程及对应计算机语言课程经补考后的不及格成绩。留学生参加新汉语水平考试HSK5级达180分及以上成绩,可以冲抵综合汉语1~4学期经补考后的不及格成绩。课程成绩冲抵一律记为60分。
(2) 学生获得超过规定要求的素质拓展A类学分,经个人申请,学院认定为与专业背景相关的成果,可冲抵相关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成绩记为75分。
三、成绩记载方式变更
1.学生的成绩档案与绩点计算仍然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名称、学分进行记载,课程性质(必修课、选修课、公选课)则根据认定课程在现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的性质进行变更记载。
2.对于超出培养方案要求多修且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课程,学生应申请全部归档,成绩单中不再显示,如有需要保留显示的课程,学生需单独申请。
对于因不及格而重修相同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的课程,原不及格课程不能做归档处理。
3.因课程替代重修不同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等原因,如成绩单中原不及格课程成绩仍有显示,学生可申请对该课程成绩作归档处理。
4.已修读合格的课程,如课程性质与培养方案要求不一致,学生可申请变更该课程的课程性质。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学生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成绩记载方式变更、成绩冲抵结果将作为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加强管理。
2.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认真仔细核查本人各门课程修读学分及专业主干课平均学分绩点情况,于10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成绩认定、成绩记载方式变更或成绩冲抵等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见附件1~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0月13日前,各学院将初审后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5)、《江苏海洋大学2023级专转本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认定汇总表》(附件7)及《江苏海洋大学本科生成绩记载方式变更申请汇总表》(附件8)报教务处学籍科办理,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5895111。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